国家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结果中,涉及四川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四川揽腾商贸有限公司淮口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武汉市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妃雪梅(李子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四川揽腾商贸有限公司淮口分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武汉市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妃雪梅(李子制品)(生产日期:2023-02-21;规格型号:218克/瓶)。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一)行政处罚
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于2023年5月1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四川揽腾商贸有限公司淮口分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给予处罚。鉴于当事人从正规渠道采购的抽检批次贵妃雪梅(李子制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相关的进货记录、检测凭证,能提供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且对抽检批次的贵妃雪梅(李子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并不知情,没有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26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不合格产品:贵妃雪梅(李子制品)2瓶。
(二)排查整改
经查,四川揽腾商贸有限公司淮口分公司购进该批次贵妃雪梅(李子制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在购进环节做好查验,保存好相关凭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5月25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1日将该案线索移送上一级供应商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