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zfxx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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