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中,涉及青岛市3批次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不合格,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胶州市慧慧绿色快餐店经营的自制油条
(一)基本信息
胶州市慧慧绿色快餐店经营的自制油条,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向胶州市慧慧绿色快餐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当日自制油条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且积极配合调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2〕05022号。
二、胶州市口口香饼店经营的自制油条
(一)基本信息
胶州市口口香饼店(赵子强)经营的自制油条,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11月30日,执法人员向胶州市口口香饼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当日自制油条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且积极配合调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2〕05023号。
三、市南区胖李海鲜行(李桂亮)经营的皮皮虾
(一)基本信息
市南区胖李海鲜行(李桂亮)经营的皮皮虾,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10月13日,执法人员向市南区胖李海鲜行(李桂亮)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共进货该批次不合格皮皮虾10.35kg,被抽样4.5kg,其他全部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不罚〔2022〕04107号。
特此通告。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