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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52期)

2021-12-17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896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等6类食品3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饼干相关食品资讯饼干、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酒类相关食品资讯酒类等6类食品3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相关食品资讯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淮南、六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安市裕安区鸿兴茶叶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六安市裕安区鸿兴茶厂生产的六安瓜片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利辛县小侯早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淮南市凤台县贵禧酱醋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香醋,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合肥市庐阳区工大北区菜市场东棚房2号刘闯立(个体工商户)加工自制的香酥(非矾)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淮南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称淮南市八公山兴兴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腐乳,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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