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食品资讯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具共9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02批次,不合格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乳制品195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2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39批次,其中合格533批次,不合格6批次;餐饮具50批次,其中合格48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果食林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首联优鲜(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北京肖氏敏良餐饮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蔬果生鲜燕平生活超市店在美团(手机APP)鲜肉店水果蔬菜粮油熟食(燕平路店)销售的手掰橙,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该店销售的尖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鸿飞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胖头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檀州永和美快餐店三分店使用、消毒的小饭碗、豆浆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