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总局委托深圳海关相关食品资讯海关食品检验检疫相关食品资讯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国家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检验报告》(No:233200422),涉及天津市河北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相关食品资讯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北区乐迪蔬菜市场(马洪国)经营的豇豆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于2023年3月1日对位于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与增产道交口(乐迪五号路分市场B85-88)的当事人(马洪国)在售豇豆产品进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检验,抽检产品为豇豆,数量为3.07kg。2023年3月23日,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了《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No:233200422),该报告称所抽样检验的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3月27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向天津市河北区乐迪蔬菜市场(马洪国)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上述相同批次的豇豆产品。经查,不合格豇豆产品数量为3.07kg。截止执法人员送达报告当天,已经全部售出。当事人对售出的不合格豇豆产品进行召回。
(三)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