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招商加盟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10-81351800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2023-04-22 (来源: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64
核心提示: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豆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4类食品3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涉及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相关食品资讯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水产相关食品资讯水产制品,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蛋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蛋制品,方便食品相关食品资讯方便食品,饮料相关食品资讯饮料,蔬菜相关食品资讯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食糖相关食品资讯食糖,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糕点,罐头相关食品资讯罐头,薯类相关食品资讯薯类和膨化食品相关食品资讯膨化食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等24类食品3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北新区卤静波生鲜超市店销售的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玄武区惠蔬鲜便民蔬菜店销售的草鸡蛋,甲氧苄啶和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雨花台区徐胜金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噻虫嗪、噻虫胺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十二分公司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分享的的图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并不代表赞同文中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若侵权,版权等问题,烦告知及联系电话:15311449466,将马上安排删除。
本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中华食品招商网编辑!

中华食品招商网官方二维码 做招商 找项目 看资讯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食品招商网公众号

找项目,看酒行业资讯,浏览更方便

您还可能关注的展会

更多
Powered By DESTOON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1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opyright © 2009-2021 www.foods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