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局对保健食品相关食品资讯保健食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蛋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蛋制品、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相关食品资讯冷冻饮品、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食糖相关食品资讯食糖、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相关食品资讯蔬菜制品、薯类相关食品资讯薯类和膨化食品相关食品资讯膨化食品、水产相关食品资讯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共23大类食品126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4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相关食品资讯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相关食品资讯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相关食品资讯污染物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东明汇益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淡水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罗庄区桂霞蔬菜配送店销售的辣椒(青椒),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城阳区薛金鹏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北美联华商贸马集加盟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单县方坤工业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亚商城府东店销售的豆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博兴县博昌办事处佑鲜生副食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银座集团济南长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青岛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博山区保国蔬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五莲县于头肥水产店销售的虾虎(学名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德州市德城区尚越生活超市销售的裙带菜(生产日期/批号:2022/3/17,规格型号:100克/袋),铅(以Pb计)(以干重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泰安市泰山区多品牛骨汤店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安市泰山区多品牛骨汤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生产日期/批号:2022/10/26,规格型号:2.5k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枣庄市中区上嗨生小煎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阳谷董记喜相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阳谷董记喜相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判定标准异议,经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