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生动物相关食品资讯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相关食品资讯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相关食品资讯水产品兽药残留相关食品资讯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渔发〔2023〕6号)部署安排,我站制定了《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实施方案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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