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食品资讯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相关食品资讯饮料,蜂产品相关食品资讯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5类食品4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4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饮料74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5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9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餐饮食品 8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5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玉红盛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众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和祥顺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和祥顺餐饮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4.北京大渔兴顺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三文鱼、金枪鱼,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吉利隆超市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河北海达龙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东单菜市场有限公司经营的戗面馒头,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7.北京泰浩川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