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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34期)

2023-03-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565
核心提示: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4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发现的问题有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等。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4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有重金属相关食品资讯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相关食品资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玉林市“容州市场蔬菜行摊钟广平”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销售的“罗非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玉林市“博白县城区辉记海鲜水产品店”销售的“花甲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钦州市黄崇仁28号鱼摊销售的“海鲳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梧州市万秀区家坊包子店销售的“豆沙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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