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农产品(简称农产品“三品一标”)是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化水平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文件要求,助推本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本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 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2. 上海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3. 上海市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4. 上海市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5. 上海市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附件1
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现成立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
组长: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方芳
成员: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蔬菜办、畜牧兽医处、渔业处、执法总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水产研究所、市农业展览馆、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要求,指导和统筹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组织推动有关会议、规划、行动、方案、政策落实,协调解决有关事项。各项重点任务、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 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
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和建设、分类制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强化基地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承担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参与单位:其他相关成员单位
2. 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
培优区域特色品种、构建特征品质指标体系、编制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分级标准、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建设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开展农产品营养品质宣传科普。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承担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参与单位:其他相关成员单位
3. 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
加快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持续打造“三展一训”宣传平台、开展多形式产销对接活动、建强专业化推广渠道。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场与信息化处、产业发展处
承担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业展览馆
参与单位:其他相关成员单位
4. 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强化亮证服务能力、依法推进全程亮证、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推动农产品销售多场景亮证、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宣传展示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承担单位: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参与单位:其他相关成员单位
附件2
上海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是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之一,是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 号)文件要求,实施好本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为重点,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升设施水平,扶持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农产品基地生产重点区,做优做强生产供给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标准引领,质量第一。大力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以品种模式为主线,建立健全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过程控制、质量分级、基地建设等环节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强化全链条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品质“高线”。
(二)优化供给, 分类推进。围绕市场需求,立足实现地产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的目标,以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基地为重点,分区域分品种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提升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三)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严把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关。净化产地环境,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优势。
(四)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通过项目配套、奖补等方式,强化市区协同和示范带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质优价机制,增强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引导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区、生产基地,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到“十四五”末,建设1个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区、5个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1800个,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30%以上。同时,持续推进上海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建设5个市级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区、30个市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逐步形成覆盖全产业、全区域和全主体的都市农业绿色生产格局。
四、实施重点
(一)示范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区。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平台,突出地方管理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品牌影响力,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区创建,努力形成以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的标准化生产长效机制。
(二)布局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聚焦稳产保供和市场需求,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各区布局建设一批集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打造4类基地:突出精品定位,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突出生态环保,打造有机农产品基地;突出特征品质,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突出全程控制,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思路,大力培育市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迈进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梯队。
(三)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围绕本市粮食、蔬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产业,聚焦主导品种,建立健全涵盖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环节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
(四)集成推广可持续绿色生产模式。围绕主要种养品种,集成推广一批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从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品规范使用、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疫病防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
(五)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制度。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制定完善生产操作规程,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编制简明易懂的明白纸。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依标生产、依规管理,实现基地生产可查询、过程可追溯。推动基地设立标识牌,标明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
(六)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落实自控自检和信息追溯管理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健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公开。加强质量追溯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基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严格认证管理,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加强经销商、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社会化监督。
(七)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生产主体。支持依托基地,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精品品牌,建立优质优价机制。支持基地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
五、实施方式
实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区目录制度,经按标建设、市级验收、部级复核后纳入目录管理。通过强化政策驱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示范带动等手段推动建设。
(一)按标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建设标准,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国家级重点区、基地建设,并实施验收。各区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区、基地建设,并在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实施验收。
(二)复核公布。市农业农村委将验收合格的国家级生产基地和重点区上报农业农村部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目录管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各区将验收合格的市级生产基地、重点区上报市农业农村复核并公布。
(三)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对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区进行监督指导,各区对本区域内市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监督指导及日常管理,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从目录中删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委“三品一标”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的统一管理。各区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整合资源,抓好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充分发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田园先行片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品牌培育等农业新建(在建)项目融合发展的作用,争取基地建设扶持资金。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向重点区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倾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产品申请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认证。
(三)加强技术支撑。组建市区两级专家组,加强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及培训,示范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绿色生产模式,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品质。
(四)加强产销对接。加大基地产品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运用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利用“鱼米之乡”、“上农APP”绿色专栏、评优品鉴活动等平台渠道,扩大展示推介。各区要及时总结建设成果,宣传经验做法,为行动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3
上海市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农产品品质提升是推动农产品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 号)文件要求,实施好本市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特色为目标,坚持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围绕优良品种、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品质评价、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聚集资源要素,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农产品品质保障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打造高标准引领品质提升示范典型。
(二)坚持绿色导向。始终将绿色生态作为高品质农产品底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绿色发展模式,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三)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理念不动摇。在注重保护传统特色品种和耕作方式的基础上,集成创新先进绿色生产技术,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使其焕发新生机。
(四)坚持系统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条,以优良品种、产地环境、生产模式、品质评价、包装标识等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产品优质化、特色化水平。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三、工作目标
围绕“稳发展优供给,强品牌增效益”的总目标,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推出的“五个一百”建设,提升特色品种供给能力,聚焦粮食、蔬果、畜禽、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做精做优5个特色品种;提升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集成推广5项绿色生产技术,制修订5项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等级标准;提升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品质内涵,深挖农产品核心品质指标,构建 5项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提升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布局建设1个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建设1个农产品营养品质科普活动站。到“十四五”末,构建一套标准化引领品质提升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让品质提升可量化、可评估、可感知。
四、实施重点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名特优新农产品为主要依托,聚焦粮食、蔬果、畜禽、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挖掘传统品种优良基因,恢复发展一批传统特色品种。以生产需求为导向,加强适用于减肥减药、生态循环等绿色生产方式种质种苗的选育培育,培优推广一批区域优良品种。建设一批特色品种繁育基地,提升特色农产品苗种的供给能力。
(二)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引导生产基地与科研院所、标准化技术机构和农技推广部门合作,集成推广一批产地清洁、品种培优、节水灌溉、减肥减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鼓励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等绿色清洁新模式。
(三)编制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支持各区结合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粮食、蔬果、畜禽、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制定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编印科普手册、明白纸、操作卡、挂图和风险防控手册。推动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加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培训,提升按标生产意识和水平。
(四)构建特征品质指标体系。以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为典型,对比国内外相关产品指标参数和先进标准,围绕特色风味、口感和营养品质,识别其特征性品质指标,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农产品品质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和指标监测,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数据库。
(五)开展品质提升集成示范。聚焦种植业和特色农产品,以优质农产品基地为主要载体,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围绕品质提升,加强优良品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品质评价等集成示范,建设一批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和农产品营养品质科普活动站,加强技术性能评价和科普宣传。
五、实施方式
(一)实施推进。任务牵头单位联合各区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培优区域特色品种、构建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制修订区域性操作规程和质量分级标准、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布局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和农产品营养品质科普活动站等工作。
(二)成果推荐。按照“市级推荐、专家评审、部级发布”原则,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结合实际做好相关评估验证和成果推荐。
(三)示范推广。各区、各单位要加强推广应用和示范推进,加强农产品品质提升相关成果的推广运用,引导企业、基地和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并做好总结报送。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齐抓共推”的工作格局。任务牵头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技术路线和进度安排,与各类示范创建、专项行动、重大课题研究等相结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绿色农业发展的力度。聚焦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快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营造多元投入的政策发展环境。
(三)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经验做法、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选树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优质农产品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应用推广。组织有关技术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采取“边试验、边集成、边示范、边推广”的模式,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总结凝练农产品品质提升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示范推广一批有影响力的技术成果和典型模式。
附件4
上海市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促进优质农产品消费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 号)文件要求,实施好本市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以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为目标,围绕市场消费需求,加强品牌培育,打造宣传平台,举办标志性活动,建强营销渠道,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农产品“三品一标”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成为高品质、有口碑的“金字招牌”。
二、工作原则
(一)质量第一,品牌提升。严格产品生产标准,严守质量生命线,把优质农产品打造成为政府信任、企业信服、公众信赖的优秀品牌。
(二)创新方式,产销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资源和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各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上下联动,共同推动,营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激发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内生动力。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全面叫响农产品“三品一标”,持续培育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持续打造一批公益宣传平台,持续开展一批标志性宣贯活动,不断增强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认知度和美誉度。推动“十百千万”工程,在全市范围推动、引导、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设立4家市场专区、45家商超专柜,培养405名推广专员,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机制。
四、实施重点
(一)加快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有关要求,支持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优秀企业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出口企业开展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和宣传推介活动,及时编制和发布品鉴评优获奖农产品清单,提升地产农产品认同度和知名度;打造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二)持续打造“三展一训”宣传平台。支持本市优秀企业及品牌充分利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训的“三展一训”公益宣传平台,提升品牌影响力。持续在“鱼米之乡”、上农app、上海三农等新媒体推介宣传本市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优秀品牌,举办本市优质农产品专业展会,推动建立多层次、专业化公益宣传平台。开展地产农产品品牌测评和农业品牌培训班,增强农业从业者品牌意识。
(三)多形式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绿色食品宣传月”“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等专项活动。加快建设市、区两级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引导支持农批、商超、电商、餐饮等采购商单位对接绿色优质农产品。依托上海农业展览馆、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鱼米之乡”等平台,开设专区、专馆和开展线上、线下专场展销活动。支持产加销一体化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
(四)建强专业化推广渠道。依托“十百千万”工程,鼓励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设立优质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拓展销售网点和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鼓励生产基地通过网络平台、电视购物、直播带货等形式拓展地产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系列地产优质农产品进公园、进社区、进商超、进展会、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市民对地产农产品的共享度、感受度。加强优质农产品推广队伍培训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专员。
五、实施方式
(一)启动部署。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整合资源、资源推动发展”思路,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机制。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区农业农村委和相关单位适时启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依托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等宣传推介平台,加强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产销对接和营销服务。在农业农村部指导下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明确各区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支撑保障,推动任务落实落地。
(三)总结凝练。及时跟进各区宣传推介活动和“十百千万”工程进展情况,加强对全市优质农产品排摸和产销对接情况调度。总结经验做法,选树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级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推动措施落实。各区应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整合资源,认真落实任务。
(二)强化资源整合。鼓励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项目有机结合,与产销对接工作协同推进。加强与商务、供销、市场等部门沟通协作,着力形成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合力,畅通推广销售渠道,充分抓住传统节日、节庆假日和网络消费热点时机,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活动。
(三)强化总结宣传。落实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选树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凝炼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持续宣传报道,为优质农产品消费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5
上海市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中一项管长远的制度创新,已经上升为法定制度。为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 号)文件要求,实施好本市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思想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目标,通过全员联动、全程推动、携手拉动、展示互动等举措,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身份证。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亮证服务能力,推动基层网格“全员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作用,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推进标准化生产。设立镇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探索集宣传培训、档案核验、快速检测和开证打印于一体的服务模式。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带动周边农户加强自控自检。
(二)依法推进全程亮证,健全从产到销“全程推动”。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指导其在种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收购农产品时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动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
(三)推行开证信息化管理,创新线上线下“携手拉动”。依托神农口袋农事操作系统,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绿色食品标志和申农码“三码合一”,推进农产品带证上市。加快适应农产品线上销售新业态的要求,主动与生鲜电商平台沟通协作,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门户网站、APP、小程序等农产品营销宣传页上醒目亮证。充分利用云开具、云交易、云展览等方式,推动实现带证农产品全流程、全场景线上推介,结合线下生产销售网络,做好与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
(四)推动农产品销售多场景亮证,组织社会力量“展示互动”。积极创新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亮证宣传报道。举办宣传周、主题日等“亮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进基地、进市场,切实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拓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应用场景,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开展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承诺达标农产品合格证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衔接工作,推动长三角追溯一体化,扫码实现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踪。展示各类主体“亮证”成果,宣传推介一批样式新颖、信息详实、口碑人气俱佳的典型事例。
三、实施范围
(一)实施主体。已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种植养殖户参与试行。
(二)实施品类。已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品类,包括蔬菜、水果、食用菌、家禽、禽蛋、淡水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重点推进韭菜、芹菜、豇豆、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等11种食用农产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区、镇工作推进责任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和“亮证”行动工作业务培训,掌握“亮证行动”工作各项要点。结合日常巡查,对生产主体加强指导,充分发挥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密切协作,完善机制。各区要加强与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协作,促进与电商、物流、市场等平台及各类媒体的合作,组织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系列活动。鼓励各区强化交流互动,联合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跨区域“亮证”。建立健全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快检服务、农产品入市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长效机制。全面总结“亮证”行动实施成效,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三)政策引导,落实奖惩。各区要将“亮证”行动落实情况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四挂钩”,充分调动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将“亮证”行动落实情况纳入生产者信用档案,对于不开具或违规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实行联合惩戒。各区要强化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的监督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亮证”行动督查工作,确保“亮证”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