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水产相关食品资讯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0年我部启动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相关食品资讯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以来,全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部署要求,“五大行动”实施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培育“五大行动”骨干基地1265个,面积771万亩,推广水产新品种100个,骨干基地基本实现生态健康养殖相关食品资讯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全覆盖,水产养殖相关食品资讯水产养殖用兽药相关食品资讯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9%,配合饲料相关食品资讯饲料替代率平均达到8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为进一步做好“五大行动”实施工作,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方向,落实落细职责任务
深入实施 “五大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渔业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渔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将“五大行动”摆上重要工作位置,落实支持政策,安排项目资金,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指导、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具体实施、科研教学等单位全面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地方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五大行动”。
二、明确目标要求,聚焦重点有力推进
2023年“五大行动”以提质量、上水平、强标准为着力点,以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渔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结合本年度重点推广的水产养殖品种和技术,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集成示范一批年度重点推广的养殖品种和技术,强化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优秀科技成果遴选。围绕现代设施渔业发展,重点优化提升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室内鱼菜共生养殖、近海新型网箱养殖、深远海设施养殖等主要设施养殖模式,分析各模式成本效益,总结提炼样板典型。围绕拓展养殖空间,研究大水面和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开展大水面生态养殖和“以渔降盐治碱”盐碱地渔农综合利用等多种新技术示范推广。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围绕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优化提升连片池塘养殖尾水人工湿地生态处理、池塘养殖尾水“三池两坝”生态处理等技术模式。研究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等尾水净化技术,重点示范推广“机械过滤+生态塘净化+微生物净化”养殖尾水处理等技术模式,遴选一批养殖尾水处理效果好、成本低的新设施新装备。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大力推广绿色生态防病技术,加强疾病监测预警,有效提升突发疫情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面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稳步启动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用好“鱼病远诊网”,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开展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指导养殖者科学规范使用渔用兽药。骨干基地要实现用药量、特别是抗生素使用量同比持续降低。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进一步加强产学研推用协作,分品种对全养殖周期配合饲料替代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替代经验,梳理存在的技术瓶颈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加强科普宣传和示范推广,不断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和研究成果转化率。骨干基地养殖大黄鱼、石斑鱼、花鲈等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90%;乌鳢、鳜、梭子蟹、青蟹、河蟹等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80%。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水产新品种推广试验示范,集成一批良种良法技术规范,总结凝练一批新品种推广成果。制定《水产新品种推广应用效果评价办法》,选择南美白对虾等重要养殖品种开展推广应用效果评价试点。培育壮大联合育种攻关主体以及重要保种、苗种繁育主体,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遴选范围。举办第四届中国水产种业博览会,推进优质水产苗种推介展示和交易。
三、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取得务实效果
各地要统筹安排渔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将“五大行动”列入各类惠渔政策范围予以倾斜支持,并创设扶持政策,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协作,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平台,加快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相关技术、标准和装备的研制,熟化和制定一批标准规范,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骨干基地建设,切实提升养殖技术、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继续遴选和培育一批骨干基地,并争取将骨干基地列入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予以支持。及时总结“五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凝练和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在官网和“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组织编制工作动态,各地要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
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将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适时组织开展“五大行动”实施情况调研。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于3月10日、12月5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请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认真组织填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信息管理系统(http://xd.szjoann.net)。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010-59192970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010-5919507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