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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市监联发〔2023〕2号)关于印发2023年防城港市春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2-27 (来源: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754
核心提示: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23〕5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防城港市有关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局、教科局、卫健局、公安局:
 
  现将《2023年防城港市春秋季学期学校相关食品资讯学校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防城港市教育局
  防城港市卫生相关食品资讯卫生健康委员会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1日
 
2023年防城港市春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23〕5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市有关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春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实现全市春秋季学期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100%,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规配备率100%,从业人员“广西餐安APP”参训考核率100%,校外托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率持续巩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提质扩面,严防严管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夯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
 
  (二)组织开展全市春秋季学期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三)强化校外托管学生管理。
 
  (四)组织实施校外托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巩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果。
 
  (五)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及文明用餐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防范餐饮浪费。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二是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全面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全面消除学校食堂、内设食品销售店食品安全隐患。三是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建立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四是要求学校及时整改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中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五是督促学校加强公共区域清洗消毒和室内通风换气,每餐后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六是组织学校排查校外供餐单位(含提供半成品及经改刀、加热简易烹饪即可直接入口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科局]
 
  (二)开展春秋两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一是采用电子监管方式,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和校外供餐单位全覆监督检查,并同步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工作,鼓励引导A级包保的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推广实施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二是严格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标准,严禁为无办学许可幼儿园(含看护点)变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应及时对变通发证行为进行纠错纠偏。三是严厉打击学校(含幼儿园、看护点)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含供餐校外托管机构)无证经营、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索票证不全、食品留样不规范、餐饮具洗消不达标、食品加工设施设备不维护、向未成年人无底线销售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是组织约谈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久拖不改的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五是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应及时书面通报当地教科局,必要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以促问题解决。六是联合指导学校设定大宗食品原料集中招标采购门槛,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中标商信息互通机制和引进推出机制。七是联合为学校提供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指导,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糖、减盐,鼓励学校创建营养健康食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科局、卫健局、公安局]
 
  (三)抓牢校外托管学生管理。一是按照《防城港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组织辖区内学校春秋开学后1个月内,对本校学生校外托管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报送属地教科局。二是建立落实校外托管学生未及时到校提醒制度,及时掌握校外托管学生到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报告。三是组织辖区内学校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持证校外托管机构信息公示,积极引导学生家长理性择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科局]
 
  (四)推动智慧监管提质扩面建设。一是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统筹保障好公立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运行经费,要将新建公立学校食堂一并纳入经费安排。二是组织学校强化“互联网+明厨亮灶”运用,切实发挥辅助管理作用;针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故障要及时报修,保障畅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科局)。三是组织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全覆盖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高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覆盖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四是积极搭建全市统一的餐饮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提质赋能智慧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
 
  (五)落实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文明用餐和防范餐饮浪费宣传培训。一是组织学校将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文明用餐和防范餐饮浪费纳入年内宣传计划,要求以召开主题班会、制作手抄报、设置宣传专栏等多形式开展宣传,至少确保上述内容“一校一栏”。二是依托“广西餐安APP”,组织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从业人员参与线上培训考核,确保培训考核率达100%。三是组织开办学校食源性疾病预防、平衡膳食知识技能培训班,提高学生知晓率、普及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科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
 
  (六)强化督查通报力度。市级层面将根据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双随机”、飞行检查等形式,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并将情况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各级相应部门也要参照形成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机制,压实“两方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基层监管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科局、卫健局、公安局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细化,夯实铸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压实落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成效,坚决防止执法监管走过场、走形式现象。
 
  (二)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科局、卫健局、公安局要切实分解任务、组织人力,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要通过联合检查、联合督查等形式,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逐一解决、逐一完成,形成监管闭环,切实织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
 
  (三)做好材料收集,按时统计报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科局、卫健局、公安局要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整理报市级对应部门;同时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4月25日和10月25日前将《2023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3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2)、所有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报告等材料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请各县(市、区)教科局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校外供餐单位摸排表》(附件3)报市教育局安稳办并抄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崔小利,0770-2871020,fcgcyk@163.com;?
 
  市教育局安稳中心,庞延宾,0770-2883832,fcgawbl@163.com;
 
  市卫健委法监科,利永宁,0770-2838198,fcgswsjfj@163.com;
 
  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黄耀毅,0770-6105287。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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