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饼干相关食品资讯饼干、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方便食品相关食品资讯方便食品、糕点、罐头相关食品资讯罐头、酒类、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食糖相关食品资讯食糖、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相关食品资讯油脂及其制品、蔬菜相关食品资讯蔬菜制品、薯类相关食品资讯薯类和膨化食品相关食品资讯膨化食品、水产相关食品资讯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饮料相关食品资讯饮料等23类食品79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相关食品资讯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78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北碚区李勤一家人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大渡口商都超市销售的牛蛙(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两江新区开饭了餐饮店使用的汤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垫江县誉哆哆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噻虫嗪、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五)重庆市奉节县斌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夔蓝液蓝莓酒(配制酒),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重庆市奉节县斌旗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江北区王炸米线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自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江津区豪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吕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嫩豇豆,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豪泰食品经营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九龙坡区西城天街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重庆叶子花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土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重庆市春之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美人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两江新区财鑫富餐馆使用的水杯(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一)綦江区刘德鑫超市销售的、标称内江金蓝威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麦王啤酒,原麦汁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二)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区泉景三路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区泉景三路分公司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万州区安庆路向光菊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万州区九台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鱼背山洞藏原浆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五)永川区优佳盛百货超市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六)渝北区舰之王紫同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桂林庆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缤纷水果藕粉,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七)云阳县胖妹粮油店销售的干山药,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八)长寿区凤城街道陶康馒头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九)长寿区凤城街道陶康馒头店加工自制的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苏杭时代(重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一)苏杭时代(重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朝天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