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我厅对2020年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切实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9日
相关文件:http://nynct.gxzf.gov.cn/jdhy/zcjd/t15686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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