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相关食品资讯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相关食品资讯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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