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022年月饼相关食品资讯月饼专项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1号〕,涉及我省厦门美家味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相关食品资讯火腿五仁月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预包装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806030286的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火腿五仁月饼,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1、生产企业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90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销85公斤,其中留样2公斤,成品检验3公斤。该公司已对生产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360元,并处罚50000元整。
2、经营企业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的调查。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5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免于处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