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标称新宁县肖二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香肠(腌腊肉制品),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茶陵县自来水公司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空灵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醴陵市玉林水业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醴陵市玉林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尚清源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芷江泉城水业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洪江市雪峰山天然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纯天然),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芷江清清饮水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称芷江三道坑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湖南克明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明爽(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2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克明饮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标称耒阳市慧龙山泉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慧龍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他类饮用水),余氯(游离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靖州县怀荣名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红湘之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湖南红杨梅果酒(半干型),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
(九)标称益阳市资阳区仙妹子食品厂生产销售的湘西外婆菜(酱腌菜),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标称攸县阳记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攸县香干(精心研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耒阳市小危海鲜冷冻食品店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湖南荣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黄兴镇分公司销售的小米椒(辣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长沙市芙蓉区海旺角餐馆使用的小虾菇,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湖南鲜湘缘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汉寿县世纪华联茂商贸生活市集超市万达店销售的长豆角(虹豆),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湖南百花商贸有限公司三元市场店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衡阳、邵阳、常德、怀化、益阳、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