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动卫屠宰相关食品资讯屠宰站、省动物相关食品资讯动物疫控中心、省农检中心:
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相关食品资讯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2〕31号)要求,现就畜禽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以下简称“出证”)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畜禽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直接从屠宰线生产的畜禽产品,经检疫合格后出证。
二、应当检疫出证的畜禽胴体包括畜禽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也包括家畜躯体部分的二分体、四分体。
三、对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畜禽产品,暂时继续出证。
四、对到达目的地后分销的畜禽产品,不再重复出证。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