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招商加盟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10-81351800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11-28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864
核心提示: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2〕31号)要求,现就畜禽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动卫屠宰相关食品资讯屠宰站、省动物相关食品资讯动物疫控中心、省农检中心:
 
  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相关食品资讯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2〕31号)要求,现就畜禽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以下简称“出证”)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畜禽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直接从屠宰线生产的畜禽产品,经检疫合格后出证。
 
  二、应当检疫出证的畜禽胴体包括畜禽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也包括家畜躯体部分的二分体、四分体。
 
  三、对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畜禽产品,暂时继续出证。
 
  四、对到达目的地后分销的畜禽产品,不再重复出证。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分享的的图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并不代表赞同文中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若侵权,版权等问题,烦告知及联系电话:15311449466,将马上安排删除。
本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中华食品招商网编辑!

中华食品招商网官方二维码 做招商 找项目 看资讯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食品招商网公众号

找项目,看酒行业资讯,浏览更方便

您还可能关注的展会

更多
Powered By DESTOON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1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opyright © 2009-2021 www.foods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