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口琼山育婷水产摊(张玉婷)经营恩诺沙星不合格的角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5日,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金花新路金花市场内海口琼山育婷水产摊经营的角虾进行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抽检,经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并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LC-ZFFS220093-NCP0770),检验报告显示上述角虾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实测值为237μg/kg,标准指标为≤100,检验结论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角虾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
(二)对经营销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明,该批次被抽检不合格的角虾是当事人于2022年7月25日从海口美兰燕姐水产店处购进,共购进23斤,进货单价34元/斤,进货总价782元,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40元/斤,销售总价920元。当事人提供上述角虾的进货记录和付款记录、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和经营地址等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律义务,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角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给予不予行政处罚。
(三)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对其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角虾从海口美兰燕姐水产店处购进,我局将调查情况发协助调查函至海口美兰燕姐水产店所在辖区的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