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渔业相关食品资讯渔业行政处罚行为,保证公平公正行使裁量权,省农业农村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食品资讯法规规章以及农业农村部、中国相关食品资讯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海洋渔业相关食品资讯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制定了《山东省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zfjfzc@shandong.cn,邮件标题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1106室,联系电话:0531-82987790
3.意见反馈截止2022年11月30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