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评价性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本期市本级食品评价性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共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77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7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饮料8批次、食用农产品41批次,均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日期: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