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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8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2022-09-22 (来源: 海关总署) 浏览:798
核心提示:为扎实推进口岸环节非冷链货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为扎实推进口相关食品资讯进口岸环节非冷链货物有关疫情相关食品资讯疫情防控工作,海关相关食品资讯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相关食品资讯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增“已实施预防性消毒”(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 774-2021)规定:“预防性消毒为在没有明确的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消毒。”)申报项目,该项目为勾选项,包括“是”和“否”两个选项,进口货物境内收货人或其报关单代理人如已开展“预防性消毒”则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二、实际进境货物必须填报“已实施预防性消毒”和“启运日期”。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9月19日
 
  公告下载链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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