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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期)

2022-09-21 (来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731
核心提示: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云南省1家经营单位(抽样编号为PJ22000000002630383),现将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在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涉及云南省1家经营单位(抽样相关食品资讯抽样编号为PJ22000000002630383),现将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泸西鸿益批发副食商店销售的,由河南神人助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2.5kg/袋,商标为神人助及图形的小麦粉,经检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泸西鸿益批发副食商店共购进小麦粉30袋,共计75公斤,货值420元,已销售30袋,共计75公斤,无库存。泸西鸿益批发副食商店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发出召回公告召回该批次不合格小麦粉。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泸西鸿益批发副食商店销售不合格小麦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由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陈述其进货渠道、销售情况和违法事实,履行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责任,且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减轻处罚,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了“云市监红泸处罚〔2022〕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54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泸西鸿益批发副食商店采取的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小麦粉并全面清理其他库存食品,停止销售无检测合格报告的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管理要求;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质控管理能力。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6月7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四、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对生产企业河南神人助粮油有限公司的核查处置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开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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