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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0期(总第375期)

2022-09-05 (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252
核心提示: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共27大类食品136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4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局对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蛋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蛋制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方便食品相关食品资讯方便食品、蜂产品相关食品资讯蜂产品、糕点、罐头相关食品资讯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相关食品资讯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相关食品资讯冷冻饮品、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饮料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食品资讯婴幼儿配方食品共27大类食品136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4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生物毒素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单县徐寨阳光超市销售的豇豆,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单县徐寨阳光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招远市大自然果蔬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泰市青云街道王琴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济宁高新区佰美联华超市杨村矿店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滕州市城郊广领羊肉批发部销售的羊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博兴县博昌农贸市场孟庆徐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潍坊欣富华商贸有限公司南苑分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泰安市绿珍蔬菜批发市场(程爱玲)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莱阳市圣杰果蔬批发部销售的辣椒(螺丝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肥城市桃都农贸市场(王衍春)销售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北镇街道办事处六街农贸市场张爱国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日照市避风港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御尚小渔村海鲜鱼饺子店购进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文登区新得福烤鸭店加工的红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市中区徐记餐饮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昌乐县左邻左舍食品商店加工的宫廷桃酥(生产日期/批号:2022/6/7,规格型号:510g/盒),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济南槐荫家斌快餐店使用的小碗(自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李沧区晨佳丽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力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米条(生产日期/批号:2022/4/16,规格型号:300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生物毒素问题
 
  张店东昌府羊肉馆加工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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