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食品资讯服务改革,减少规章设定的不合理罚款事项,加强部门规章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和修改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废止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8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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