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运用监测评价手段为农业现代化保驾护航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产品种植监测
近年来,我部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种植情况开展监测。一是定期开展生产监测。聚焦重要农时,定期监测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甘蔗等农作物土壤墒情、种植面积、长势产量等,每年形成报告30多期。二是及时开展灾害预警。适时对洪涝、旱灾、低温冷害、病虫害等灾害进行预警监测,对灾害发生面积、发生程度、作物受损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形成东北台风导致作物倒伏、河南强降雨导致作物受灾、南方洪涝等灾害遥感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提出政策建议。三是组织开展“两区”种植监测。每年以抽样方式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目标作物种植情况监测,深入分析“两区”目标作物种植变化情况,为“两区”建设和管护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种植情况监测。一是提升遥感监测质量。紧盯重要农时、重点品种,加密监测频次,进一步提高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监测精度,增强病虫害、自然灾害等监测预警能力,及时提出稳定农业生产政策建议。二是加强监测数据应用。强化遥感等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整合汇聚,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分析平台,搭建业务场景,强化分析应用,为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衔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待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完成后,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二、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推进生产过程数字化。推广“阳光农安”试点,利用高清视频监控、AI识别、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产品生产记录自动识别、便捷化采集,实现生产过程管控可视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6省14家企业开展了“阳光农安”试点。二是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并与31个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完成对接,入驻企业40多万家。各地农产品追溯平台同步推进,累计入驻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90余万家,占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的1/5以上。三是强化全链条数据支撑。按照统计法要求,已基本建立覆盖农产品全产业链各环节的统计调查体系,包括粮棉油糖、果菜茶、肉蛋奶、水产品等多样的农产品种类,以及生产、加工、市场价格、成本收益等指标,为挖掘农产品价值提供了海量基础数据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有关工作。一是扩大试点范围。扎实推进“阳光农安”试点,在粮食主产区和农产品优势区扩大试点范围,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水平。二是对接监测平台。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接,加快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三是强化数据支撑。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全产业链统计调查体系,推动建立从生产到销售一体化的数据体系,为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提供数据支撑。
三、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优化监测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不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强化监测监管,推动农田农用。一是强化耕地利用监测。2021年3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建立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机制,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手段,定期对耕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强化耕地质量监测。2017年,我部成立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着力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累计建立国家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1347个,省、市、县监测点1.8万个,定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2022年,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进行“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三是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建成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要求,加快推进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上图入库,准确掌握各地农田建设进展,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精准监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优化管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好耕地数量、有效提升耕地质量。一是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技术、经济、法律手段,严格管控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用途,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二是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定期开展全国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推动耕地质量数据信息上图入库,提升全国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水平。三是严格管理。建设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健全完善监督评价方式,促进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