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局局务会研究通过,《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规定,在现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出台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六章,共计三十六条。
(一)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定义,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省市县三级部门职责、登记原则等内容。
(二)登记程序。主要包括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申请登记材料、登记程序、登记证有效期等内容。
(三)登记证管理。主要包括登记证载明内容,如名称、负责人姓名、生产经营地址、登记证编号等内容。
(四)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主要包括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关于申请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的材料、程序等规定。
(五)监督检查。主要包括日常监督检查、登记档案管理、登记信息公示、登记机关及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等。
(六)附则。主要包括文件施行日期、有效期等。
三、施行日期
现行《办法》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新《办法》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