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娄底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红尖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益阳市赫山区惠当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来自湖南白玉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黄牛肉,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湘乡市东山办事处阿优海鲜店销售的肉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韶山市壹陆捌购物广场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通道侗粮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通道小曲原浆酒(白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通道侗粮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湖南鸿达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老婆饼(香葱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以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鸿达园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湘潭、益阳、永州、娄底、怀化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