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7批次,全部合格;特殊膳食食品9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2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1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调味品5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速冻食品4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周东风蔬菜店经营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大地青青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标称江苏百斯特鲜食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邻家小厨餐饮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有限公司在天猫邻家小厨食品专营店销售的奥尔良鸡肉饭团(速冻面米熟制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金紫银(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顺义店经营的笋壳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北京百汇天翔水产冻品有限公司在京东京鲜生旗舰店销售的大连鲜活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沈阳韩达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金东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韩式辣椒酱(多功能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江边城外阳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延庆区分公司经营的鮰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云川之家(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