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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7期)2022年 第30号

2022-05-1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237
核心提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3类食品2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抽取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及坚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3类食品2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相关食品资讯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刘师傅鸡鱼水产店销售的鸽子(其他禽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伊宁市天山街市场韩桂英蔬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巴里坤县城镇小董蔬菜水果店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焉耆县老韩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福海县新佳园综合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库尔勒正成果蔬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幸福店销售的佳佳营养蛋(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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