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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5-09 (来源: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61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专项行动方案》(晋市监函[2022]121号)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品监管,切实规范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各县(区)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打击整治涉老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保健品相关食品资讯保健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泉市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专项行动方案》(晋市监函[2022]121号)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品监管,切实规范老年人相关食品资讯老年人保健食品相关食品资讯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相关食品资讯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相关食品资讯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市涉老食品、保健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品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防群防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荆忠海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张炯珑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杨慧荣 执法稽查科科长
 
  曲武军 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利军 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科科长
 
  王振华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胡小洁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 琦 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俊平 12315投诉举报中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三、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隐患及问题,重点打击以下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
 
  (五)严厉打击其它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其他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5日至5月15日)
 
  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要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确指引。要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打击传销信息系统等系统,梳理近年来与食品、保健品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应用大数据分析,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充分利用网络、广告、直销监测平台,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预见性。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9月15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査。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采取飞行检查、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大实地监督,发现涉嫌违法的,迅速取证并采取相应执法措施。
 
  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突击检查。对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发现的有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企业证照、宣传资料、员工培训资料和销售模式等,深入挖掘搜集违法证据。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
 
  四是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县区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维护老年人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是营造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关键举措,各县区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推进落实、问题解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坚持纠纷必调、线索必核、案件必查”三个必“工作原则,全力抓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各地可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线索摸排。各县区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要边发动边摸排,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对辖区内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所反映出来的营销模式、经营特点及乱象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大数据分析,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深挖违法案件线索,探索建立违法案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对发现线索条条抓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强化执法联动,严格依法办案。专项行动是否取得实效关键在案件查办,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县区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扎实稳妥推进专项行动。要针对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題多、涉老食品、保健品等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及服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集中执法力量开展重点攻坚。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要广泛深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专项行动,积极取得社会支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率和公众参与率,营造打击整治、防骗识骗的良好氛围,提升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形势。
 
  (五)建立健全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强内部协作,在打击违法行为、开展主题宣传等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合作,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信息报送、沟通等相关机制。各县区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于每月20日前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执法办案情况统计表况。9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晓春 赵俊杰 2880832
 
  邮 箱: yqgsjjjk@163.com
 
  附件:执法办案情况统计表
 
  ”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执法办案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案件查处
立案数(件)
结案数(件)
罚没款(万元)
1
涉老年人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行为案件
     
2
涉老年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案件
     
3
涉老年人食品、保健品违法行为案件
     
4
涉老年人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案件
     
5
以“保健”“保健品”为名开展的涉老违法行为案件
     
6
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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