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相关食品资讯油脂及其制品等5大类食品4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兽药残留相关食品资讯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相关食品资讯重金属污染和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河池市铭润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金凤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贵港市“平南县丹竹镇谢永跃活鸡店”销售的“阉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贵港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港南分公司销售的“西洋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来宾市“象州姚春秀水产摊”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贺州市“富川薛杨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大头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南宁市清华园综合市场1234号摊沈三梅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一)南宁市姚字汤包店销售的“白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玉林市“陆川县冯记面包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南宁市“马山县新味烧卤店”销售的、标称马山县百合米粉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切粉、卷筒粉、手工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南宁市粮甜轩包子店销售的“南瓜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百色市田阳区晓菲美食店销售的“开口枣(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