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1家经营单位、1家网络销售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003136864的碳烤鱿鱼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两千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北海道风味烤鱿鱼,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2月1日向杭州两千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 SGJ202120833的检验报告。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属于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未按规定取得登记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符合《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中小食杂店条件,按“三小”规定处理;考虑当事人第一次违法,并积极配合调查,已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参照《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杭临市监处罚〔2022〕40号”的决定:1.未取得分装登记证的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处200元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3、并处罚款 65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6850元整。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