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相关食品资讯油脂及其制品等4大类食品5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检出重金属相关食品资讯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相关食品资讯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玉林市“博白东城市场刘殿艺”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玉林“北流市优汇生鲜超市”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百色市右江区黄石雷鸡鸭摊销售的“三黄公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柳州市“融水县中汇大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甲螺”,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南宁市宾阳县“永武农贸市场水产1号摊位潘启英”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桂林市阳朔县“凤鸣综合市场15号摊位徐云姣”销售的“麻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北海市铁山港区优之道生活超市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一)柳州市柳南区河西农贸市场“覃海兰豆浆摊”销售的“油堆(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南宁市福磊汤包店销售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桂林市“平乐县欧琼米粉店”销售的、标称平乐县大发米粉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切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崇左市“天等县天宏宾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南宁市宣时包包子店销售的“白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