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相关食品资讯中央一号文件相关食品资讯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国务院相关食品资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农作物相关食品资讯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办法》等,制定了《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加强对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的管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孙雯,电话:010-59193186,邮箱:zyglsxz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郭刚刚,电话:010-62178203,邮箱:baozhong@caas.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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