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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5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号)

2022-04-18 (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586
核心提示: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6类食品11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32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饼干相关食品资讯饼干、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蛋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蛋制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方便食品相关食品资讯方便食品、蜂产品相关食品资讯蜂产品、糕点、罐头相关食品资讯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相关食品资讯咖啡产品、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食糖相关食品资讯食糖、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相关食品资讯蔬菜制品、薯类相关食品资讯薯类和膨化食品相关食品资讯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饮料等26类食品11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相关食品资讯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32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奉节县林海超市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五里店店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津区西江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开州区刘其开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五)开州区鸿房子老火锅店使用的茶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六)重庆耀润超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万寿路15号附一楼农贸市场24号陈传库销售的干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梁平区潘红梅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九)沙坪坝区一醉餐饮店销售的麻花(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沙坪坝区一醉餐饮店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铜梁区万金食品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二)万州区高笋塘街道吴宗斌农副产品店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万州区柒印象餐饮店销售的大白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四)巫山县辉姐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萝卜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十五)永川区黄镜百货超市销售的鸭翅,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六)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中区和信大厦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七)云阳县九街百货超市销售的1214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八)潼南区金红高粱酒坊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九)重庆市梁平区华源芙蓉山泉水厂生产的华源芙蓉山泉桶装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九龙坡区刘泯秀散装白酒经营店销售的、标称重庆石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糯高粱酒55%vol,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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