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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2-04-14 (来源: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91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青岛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和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相关食品资讯检查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和省畜牧相关食品资讯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凡列入《抽查计划》的监管事项均要编制实施方案。局发起处室(单位)要根据《抽查计划》,抓紧制发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事项实施方案5月底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抽查计划》中规定的抽查比例、预估抽查对象数、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等均为最低要求,发起处室(单位)编制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时,相关要求不得低于《抽查计划》中的规定要求。
 
  二、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监管抽查事项要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鲁农法字〔2019〕16号)规定程序实施。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平台系统里未有监管抽查事项抽查检查对象的,发起处室(单位)要及时录入抽查检查对象,完成抽查检查创建计划任务,监管抽查事项抽查检查完成后,要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过程各个环节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来完成,并确保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监管抽查事项应于《抽查计划》中规定的检查时间段内完成,不得拖延,更不得跨年度完成。此项工作已列入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请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三、定期报送抽查检查进展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发起处室(单位)要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督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每月月底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抽查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梳理抽查检查结果,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当月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
 
  附件:1.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
 
  2.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赵文阁;电话:66999603)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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