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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油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中粮油学发〔2022〕20 号)

2022-03-29 (来源: 中国粮油学会) 浏览:677
核心提示:按照2022年度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8号)相关要求,为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工作,引领绿色低温储粮、适度加工技术、综合利用及农户科学储粮等相关标准的研制,推动节粮减损标准体系建设,依据《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组织开展中国粮油学会2022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2年度国家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国家标准化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标相关食品资讯国标委发〔2022〕8号)相关要求,为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工作,引领绿色低温储粮、适度加工技术、综合利用及农户科学储粮等相关标准的研制,推动节粮减损标准体系建设,依据《中国粮油相关食品资讯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组织开展中国粮油学会2022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的基本要求
 
  团体标准应具备以下几项基本要求:
 
  (一)相关技术或成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二)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三)具有比较成熟的技术成果和行业应用基础;不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交叉重复;
 
  (四)标准的技术要求不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鼓励高于推荐性标准的要求,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二、立项申请
 
  各有关单位应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技术成熟度等情况,严谨认真的提出立项申请,确保标准的高质量、时效性、可实施性。以下单位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一) 粮油学会所属分会;
 
  (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油学会;
 
  (三) 粮油领域的大中型企业;
 
  (四)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五) 学会经过调研分析提出。
 
  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常年接受立项申报,经评审后公布立项评审结果。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2),并同时提交标准编制大纲。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2022年度第一批申报材料需于2022年5月15日之前报送。
 
  之前已提交过申报材料但未立项的项目,内容如有更新,请重新提交立项申请书和标准编制大纲;如无更新,则只需提交立项申请书。
 
  三、联系方式
 
  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3-6二层(100037)
 
  联系人:刘潇楠 赵 璐 李 芳
 
  电话:010-68357511;68357560
 
  邮箱:liuxiaonan@ccoaonline.com;zhaolu@ccoaonline.com
 
 
  中国粮油学会
  2022年3月25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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