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楠芸餐饮有限公司建邺分公司使用的标称昆山市玉山镇明宏食品厂生产的组合装酸泡菜(未杀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