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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2-02-14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697
核心提示:为扎实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确保实现“十四五”我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各项目标,现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印发。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确保实现“十四五”我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相关食品资讯标准化生产各项目标,现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有关任务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送厅发展规划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10日
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2022年度目标
主要措施
责任单位
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
1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1.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任务,完成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年度任务。
2.推进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
1.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采集、入库(圃)步伐。
2.开展全省各地畜禽品种资源普查面上数据审核。
3.开展畜禽品种资源生产性能测定、屠宰测定、标准照和影像拍摄。
4.推进闽清毛脚鸡等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支持地方特色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种业管理处、种子总站、畜牧总站
2
开展品种创新。
育成 20 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
1.鼓励开展育种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持续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支持优质绿色水稻、特色果蔬、食用菌、白羽肉鸡、高产蛋鸭等育种攻关,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
种业管理处、种子总站
3
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1.全省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建成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1-2个。2.福安市茶苗产量达8亿株,邵武市多花黄精种苗产量达2100万株。提高畜禽品种种源供应能力。
1.推进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加快三明市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
2.支持福安市和邵武市提升建设国家区域性(茶树、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3.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种业管理处、种子总站
二、加快推进品质提升
4
推广优良品种。
推广一批优良品种。建立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省级核心展示示范片点360个,面积92000亩。
1.示范推广一批优质绿色水稻、优质专用“两薯”、特色鲜食玉米、特色优异蔬菜、设施茄果类蔬菜、特色优质水果、特色食用菌等品种,推广一批禽类、生猪等畜禽良种。
2.成立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新品种配套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培训。组织现场考察观摩,加强新品种宣传。
种业管理处、种子总站
5
集成创新绿色生产技术模式。
1.推广应用绿色能源的农机装备2000台(套)以上。
2.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3.征集推广一批食用菌、蔬果加工技术。推荐一批加工类技术列入《福建省2022年农业主推技术》。
1.将应用绿色能源的农机产品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增加适用农机装备供给。
2.在30个县开展化肥投入定额制试点,建立化肥投入定额制示范片100个,通过示范创建带动,集成推广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
3.依托各类科研单位,继续完善省级农产品加工业专家库、技术库、需求库建设,重点征集一批食用菌、蔬果加工技术,开展技术对接及推广。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土肥总站、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
6
净化农业产地环境。
1.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30%。
2.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
3.示范推广有机肥2000万亩次。
1.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培训。
2.建设5个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基地,集成推广农艺调控、土壤改良、生物技术等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模式。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列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3.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全省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和畜禽粪便堆(沤)肥、沼肥、肥水等有机肥2000万亩次。
植保植检总站、生态能源总站、土肥总站
7
推广绿色投入品。
1.全省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减少2%以上。
2.示范推广绿肥种植400万亩,秸秆还田500万亩。
1.实施绿色防控3200万亩次,统防统治1500万亩次。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开展科学安全用药相关宣传培训。
2.重点在冬闲田、果茶园上示范推广紫云英绿肥,并结合种植豆类、油菜等以及果园、茶园种植绿肥。
3.在三明、南平、龙岩等8个设区市实施秸秆还田500万亩,因地制宜指导农户采取秸秆粉碎、覆盖等形式及时还田利用。
植保植检总站、土肥总站
三、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8
培育知名品牌。
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240个以上。
1.建立农业品牌标准,鼓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
2.开展“三品一标”培育行动,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9
加强品牌管理。
新评选区域公用品牌10个和福建名牌农产品20个以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6个以上。
组织开展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创建一批行业领先、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品牌创建带动品质提升、产业发展、企业壮大。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0
促进品牌营销。
以“生态福建·绿色农业”为主题,以“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福建名牌农产品”为重点,持续推动“福字号”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
1.挖掘和丰富品牌内涵,培育品牌文化,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氛围,利用农交会等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电商等平台促进品牌营销。
2.提升品牌宣传,制播“福字号”农产品品牌电视宣传片,设立高速公路广告牌,通过新媒体推送我省品牌农业宣传报道,整体宣传“生态福建·绿色农业”品牌。
市场与信息化处、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
11
推动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推动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0项;全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250个。
1.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集成转化,制定一批与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推动有标可依。
2.加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指导,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结对帮扶,推动有标必依、全程贯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
1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新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0家以上。
2.新增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0家。新培育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00家。
1.扶持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示范带动市县两级打造一批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2.继续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实现全省全覆盖,深入开展示范社“四级联创”。
3.组织新一批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加大农场主培训,提升家庭农场主素质。指导36个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建立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规范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整县推进家庭农场培育。
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13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全省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20万亩次以上。
认真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在重点落实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的同时,持续向食用菌、果树、茶叶、蔬菜等特色经济作物延伸,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着力打造丘陵地区农业生产托管样板。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14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
1.建设200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
2.推进福建农林大学食用菌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项目实施。
3.推动10家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壮大。
4.支持2个县(市、区)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1.以蔬果、食用菌、茶叶、粮食等生产基地为重点,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或改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
2.指导福建农林大学围绕食用菌产业特色,加快相关仪器设备采购和实验室改造,确保按时完成基地建设及项目验收。
3.以国家珍稀食用菌产业集群、古田国家(食用菌)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为依托,支持古田、浦城、漳州等地10家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壮大。
市场与信息化处、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
15
重点区域先行示范。
1.依托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重点区域,加快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
2.新增建设10个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总结推广20个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模式。
1.建立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任务清单,并列入厅对设区市主要工作考核指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全域推行“三品一标”,打造示范样板。
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生态能源总站
五、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16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全省源头快速筛查农产品样品60万个,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样品6万个。
1.强化源头快速筛查、风险监测排查和重点监督抽查,全面落实“双随机”“四快速”要求,提高监测针对性、代表性、科学性。
2.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单位。
3.开展“瘦肉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抽检,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动物卫生技术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7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保持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精准治理清单,深入开展摸底排查、集中培训、指导服务、专项监测、执法办案,逐步推动顽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坚持省级每季、市级每月、县级每周、乡镇每天线上巡查全覆盖,督促生产主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及时规范完整上传追溯信息,推动赋码出证500万批次以上。
3.结合省条例草案初稿开展立法调研。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情况,对省条例草案初稿进行进一步论证完善。
法规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18
严格执法办案。
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1.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和案件督查督办机制,围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严查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杜绝使用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日常监管部门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部门联合和区域协作,做好“行刑衔接”,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彻底”。
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
六、深入推进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
19
强化农产品认证和监管。
打造2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保障认证企业年检率100%。
1.加快发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通过抓时限、抓规范、抓督导,打造无公害农产品“实效提升年”。
2.全面实施绿色食品线上无纸化申报,完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审核流程和技术规范。
3.规范标志使用,推行颁证面谈和质量风险防控约谈制度,加强相关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稳步扩大认证规模,严格淘汰退出机制。
4.引导获证主体开展品牌培育、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推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品质提升。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
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推动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发展与保护工程。
1.围绕“基础条件建设、品牌宣传营销和知识产权保护”三个方面实施地标工程保护。
2.从“标准化生产加工、品牌化宣传推介、特色化禀赋挖掘、融合化三产发展、组织化管理运作、信息化全面展示”六化引领打造精品工程。
3.充分挖掘展现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定的地域、特有的品质、特殊的工艺、特色的文化,扩大地理标志农产品影响力。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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