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1类食品147批次。142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灵璧县下楼鑫润发超市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7.6μg/kg║不得检出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灵璧县子墨遇见蔬菜店销售的豆角,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氧乐果║0.062mg/kg║0.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泗县奎安百货超市销售的豆角,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克百威║0.34mg/kg║0.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泗县丰鲜超市销售的芹菜,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百菌清║9.66mg/kg║5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砀山县寅鼎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克百威║0.080mg/kg║0.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