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rkjcsg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评审准则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工业品检测机构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评审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