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食品资讯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步伐,持续提升许可工作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经营“总部评审”管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踊跃参与,对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建议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spjcc@smda.sh.cn;2.传真:(021)64270183;3.邮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2506室 食品经营处收,邮政编码:200032。
二、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2年2月27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食品经营“总部评审”管理办法(草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