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招商加盟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10-81351800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客家花香型红茶加工技术规程》等四项团体标准征集意见的通知

2022-01-28 (来源: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浏览:118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客家花香型红茶加工技术规程》、《客家花香型红茶品质与评鉴》、《客家清香型绿茶加工技术规程》和《客家清香型绿茶品质与评鉴》四项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规定》(国标相关食品资讯国标委联〔2019〕1号)和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客家花香型红茶相关食品资讯红茶加工技术规程》、《客家花香型红茶品质与评鉴》、《客家清香型绿茶相关食品资讯绿茶加工技术规程》和《客家清香型绿茶品质与评鉴》四项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2年1月26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止。有关意见请反馈至本会秘书处。
联系人:伏卫霞( 020 ) 38835220 招原春(020)38835232;邮箱:lrc84405958@163.com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2年1月26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分享的的图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并不代表赞同文中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若侵权,版权等问题,烦告知及联系电话:15311449466,将马上安排删除。
本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中华食品招商网编辑!

中华食品招商网官方二维码 做招商 找项目 看资讯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食品招商网公众号

找项目,看酒行业资讯,浏览更方便

您还可能关注的展会

更多
Powered By DESTOON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1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opyright © 2009-2021 www.foods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