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总局开展的2021年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綦江区代凌玲电子商务服务部(以下简称当事人)在淘宝店铺“渝味大嘴巴”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样单编号为:GC21000000294931220),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但在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时,履行了相关进货查验等义务,且不知道购进的食品不合格,并能够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