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食品资讯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总局认证相关食品资讯认证监管司组织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相关食品资讯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application@cnc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传真发送至:010-82260033,请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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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