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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01号

2022-01-04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浏览:786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撤销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232个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现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相关食品资讯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撤销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232个稻、玉米相关食品资讯玉米、大豆相关食品资讯大豆、棉花品种,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撤销国家级审定品种目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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