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7批次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76号),现将涉及陕西省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洋县菜肉生鲜经营部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韭菜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购进日期:2023年10月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韭菜属于外购,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相关经营资质。鉴于当事人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没有产生社会危害后果,所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较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